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↩️ 刮刮樂退換貨政策

生效日期:2026 年 9 月 8 日 · 最近更新:2026 年 9 月 14 日
政策摘要:付款後尚未使用的刮數,可在付款次日起 7 日內申請退款;已選取格子並由系統揭露結果的部分,屬已即時完成的線上服務,不退回該次費用。系統未交付、重複扣款或活動提前終止等異常情形,將補發或退款。

一、適用範圍

本政策適用於轉運合作社刮刮樂頁面所提供之所有付費刮卡方案,以及刮中後交付之實體獎品。免費刮卡沒有付款及退款問題;中獎獎品的瑕疵、錯寄處理仍適用本政策。

二、取消訂單與線上刮卡退款標準

尚未使用任何刮數自付款次日起 7 日內提出申請,經核對未使用後,退還該筆訂單實際支付金額。
已刮開/已使用部分刮數已選取格子並由系統分配、揭露結果的刮數,視為該次線上服務已完成,不退回已使用部分費用;其餘尚未使用的刮數,在付款次日起 7 日內可申請退款,按該筆訂單實付金額的平均每刮單價計算。
全部刮數均已使用因服務均已即時提供並揭露結果,無可回復或重新銷售,恕無法取消或退款。

付款前,使用者須先勾選已閱讀本政策並同意立即提供刮卡服務。以上規則不排除或限制消費者依強制法令享有的權利。

中獎後剩餘刮數返還積分(非現金退款)

採用新規則的活動,中獎後自動將該筆訂單未使用的刮數結清,並返還合作社積分。返還積分=折抵後實付金額 × 剩餘刮數 ÷ 購買刮數;先完成乘除計算,再無條件捨去至整數,不逐刮四捨五入。

例如:10 刮組合價 900 元,未用積分折抵,刮到第 6 刮中獎,剩 4 刮返還 900 × 4 ÷ 10=360 積分。若先折抵 100 積分、實付 800 元,則返還 800 × 4 ÷ 10=320 積分。若全額使用積分、實付 0 元,返還為 0 積分。免費刮數不產生付款返還。

返還計入原購買帳戶的積分餘額;訪客訂單計入原瀏覽器的訪客餘額。1 積分可依商店規則折抵 NT$1,不能直接提領現金。原剩餘刮數不可重複使用或再就同一部分重複領取返還;其他訂單不受影響。

舊活動及既有訂單仍依購買時承諾的「剩餘刮數 × 單刮原價」返還。付款前會顯示該活動適用規則,結算依訂單保存的版本執行,不因日後改價而重算。

上述為中獎後自動返還積分的方式,與前述取消訂單、異常交易的現金退款程序不同;法定退款或爭議仍可聯繫客服處理,本規則不限制依法享有的權利。

前 10 刮刮中免單活動

僅限購買時已標示「前 10 刮刮中免單」的活動訂單。整場第 1 至第 10 個實際刮次中獎,將中獎玩家在本場活動訂單的已刮金額返還為會員積分(1 元=1 點,非現金退款),可合併多筆訂單;其他玩家不返還。預先顯示的已刮格不列入前 10 刮。這是已使用刮數一般不退費規則之外的活動優惠。

例如每刮 80 元,小明先刮 3 刮(240 元)後停止,老王接著刮 6 刮,在本場第 9 刮中獎,老王獲返 480 點積分,小明的 240 元不返還。未用刮數依原返還規則另行結清,不重複返還;第 11 刮起中獎不適用免單。

若另有前 10 刮優惠單價,1/3/5/10 刮皆按該單價計算,不另有組合折扣。購買不得跨過第 10 刮;剩 2 刮時,只能逐次購買 1 刮,已購未刮也占優惠名額。第 10 刮實際刮完後,才恢復原價方案。資格與售價依購買時的設定保存,不追溯變更。

三、交易或系統異常

發生下列任一情形,經查證後由本平台依實際狀況補發刮數、恢復使用權或退款:

四、中獎實體獎品退換貨

五、退款/換貨申請 SOP 與處理時間

  1. 透過下方 LINE 官方帳號聯繫客服,註明「刮刮樂退款」或「獎品換貨」。
  2. 提供訂單編號、活動名稱、付款時間與金額;獎品問題請另附中獎畫面及商品照片。
  3. 客服於 1~3 個工作天內完成初步核對並回覆受理結果。
  4. 退款核准後,原則上退回原付款方式;如金流機制無法原路退回,將另行核對退款帳戶。退款於核准後7~14 個工作天內完成,實際入帳時間依金融機構作業為準。

六、聯絡我們

如對訂單、退款或獎品有疑問,請透過以下官方管道聯繫。我們將於 1~3 個工作天內回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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